我有一個朋友,公認的夜店小王子,江湖人稱「炮王」。每週的夜生活,不是在夜店,就是在夜店的路上。
終於有一天,他帶著滿臉的倦容和空洞無神的眼睛,冷漠地看著我,向我問了一個困擾人類很久的哲學問題,我覺得生活很無趣,怎麼辦?
我調侃道,去夜店啊,今天不夜店,明天變垃圾,如果感到無趣你就夜店,喔耶。
他面露怒色,沒和你開玩笑,我真覺得人生挺無趣的,夜店沒意思,喝酒沒意思,約妹子也沒意思。
我只好正經問道,那你覺得什麼有意思?
他想了一下說,我覺得什麼都沒有意思。
我追問,那你準備怎麼辦?
他想也沒想就答道,我現在就想找一個有趣的人,好好談一場正經的戀愛。
我像看待陌生人一樣重新打量他,發現他確實沒有撒謊,於是便給他打氣,你可以的,加油!
但是,我內心的OS是,對不起,恐怕你永遠找不到一個你認為有趣的人。
首先,你不快樂。
羅輯思維的聯合創始人脫不花寫過一篇微博短文《關於單身生活的幾個想法》,其中第一句就是,單身過得不愉快,有伴侶之後也不會愉快。這句話一下子就擊穿了我。
我曾經真的這樣天真地想過,在自己又窮又苦的時候,每天都過得不快樂,心情低沉,生活窘迫,覺得整個世界都灰濛蒙的。當時我希望遇到一個女生,她開朗活潑,能像陽光穿過層層烏雲一樣,把快樂照射到我的生活中,讓我告別這糟糕透頂的日子。最後發現這簡直是痴人說夢,就像一個窮人渴望買到大樂透一夜暴富一樣不現實。一個快樂的人加另一個快樂的人,可能是一對快樂的人;但是一個不快樂的人加一個快樂的人,一定是一對不快樂的人。
因為,負面情緒永遠比正能量更容易傳染。把獲得快樂的方式寄希望於另一半身上和父母把祖輩的理想寄託在下一代身上一樣。聽起來理由正當到冠冕堂皇實際上毫不負責任。要知道,這個世界沒有任何人是專門為你量身打造的。當你期待遇到一個人能解決你面臨的問題拯救你的時候,其實已經陷入了以自我為中心的慣性思維。在以自我為中心的慣性思維裡面,你是索取方,他是供給方,你缺啥,他正好補啥。但是愛情從來都是錦上添花,而不是雪中送炭。如果只是一個人索取,一個人供給,那愛情的天枰就會失衡,關係岌岌可危。
你是誰,你就會遇見誰。
你不愉快,你和伴侶在一起時也不會愉快。
你無趣,你和伴侶在一起時也會無趣。
而且,期待遇到一個有趣的人,前提是,你本身就是一個有趣的人。
但是有趣是一個極其主觀的標準。你覺得夜店有趣,他覺得沒有;她覺得歷史有趣,你覺得沒有。那在彼此眼中,雙方都不是一個有趣的人。但是在喜歡夜店的人眼中,你就是一個有趣的人,在喜歡歷史的人眼中,她就是一個有趣的人。而一個覺得一切都沒有意思的人,自然不會遇到一個有趣的人。
套用卡夫卡的一句經典語錄:一萬個有趣的人,也拯救不了一個無趣的你。
所以與其浪費時間去尋找一個有趣的人,不如花精力先把自己變成一個有趣的人。單身是最好的增值期,戀愛之後很難再有大塊時間自由支配,應該趁著這段時間,去挖掘和發現自己真正想做的事情,自己真正的愛好所在,自己覺得真正有意思的事情。
到那個時候你就會發現。
他媽的,還是夜店有意思。
(圖文皆授權自金融八卦女/專欄作者 阿童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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